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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論教學部教學工作委員會章程(試行)

發布日期:2021-08-20 作者: 來源: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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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論教學部教學工作委員會章程(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教學工作管理的民主化、科學化,思想政治理論教學部(以下簡稱“思政部”)決定設立教學工作委員會。為充分發揮教學工作委員會職能作用,明确其職責範圍,依據《bat365中文官方网站章程》,結合思政部實際,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教學工作委員會是思政部在教學工作方面的指導、咨詢和審議機構。

第三條 教學工作委員會宗旨:是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和政策,

加強思政部在師資隊伍建設、專業建設、精品課建設與宏觀管理方面的統一規劃,提高思政部的教育決策和教學、教研管理水平,推動教育教學改革。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成員構成

第四條 教學工作委員會在思政部黨總支、行政領導下開展工作。教學工作委員會主任由思政部主任擔任。

第五條 教學工作委員會由7人或9人組成,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秘書1名。由部領導、教研室主任、教學秘書、教學骨幹、教學優秀以及教學經驗豐富,責任心強,教學研究有深度,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以上的教師擔任。

第六條 部教學工作委員會委員任期4年,可以連任;如工作需要,屆内可對組成人員進行調整和充實。

第七條 教學工作委員會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退出,不再擔任委員:

(一)沒有奉獻精神和大局意識,不能履行委員職責、義務的。

(二)工作調整不便繼續擔任的。

(三)每年度累計2次請假不參加委員會有關會議及工作的。

(四)每年度累計2次無故不參加委員會有關會議及工作的。

(五)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擔任委員職務的。

(六)違反本章程有關規定的。

第三章 主要職責

第八條 教學工作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一)參與思政部重大教學改革與發展的決策,對思政部教學及管理提出建議。

(二)教學工作委員會對思政部的課程建設、教材建設、師資隊伍建設、教學評價與教學獎勵、教研立項及獎勵等有關工作進行調查研究及分析論證後做出書面總結和口頭報告。

(三)參與審議、評定、推薦教學優秀、教學骨幹,教研課題立項和成果獎等。

(四)參與、指導教師課堂教學、實踐教學效果評估工作。

(五)負責對思政部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作出教學方面的評審和推薦。

(六)完成部主任交辦的其他有關任務。

第四章 委員的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 教學工作委員會委員的權利:

(一)獲得有關學校建設與發展的信息。

(二)就教學工作委員會職責範圍内的事項發表意見和建議。

(三)就教學工作委員會職責範圍内的事項進行審議或表決。

第十條 教學工作委員會委員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遵守教師職業道德,教書育人。

(二)遵守教學工作委員會章程,公正履行職責。

(三)積極參加教學工作委員會會議及有關活動。

(四)遵守教學工作委員會關于會議讨論内容、個人信息的保密紀律。

第五章 相關制度

第十一條 教學工作委員會委員,由符合條件的教師本人申請,經全體教師表決後批準聘任。

第十二條 教學工作委員會會議由主任委員負責召集。教學工作委員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凡屬教學工作委員會研究決定的事項,實行表決制,表決時必須有2/3以上的委員出席,同時必須由全體委員總額的1/2以上通過,方為有效。會議應有會議紀要。

第十三條 主任委員在認為必要時可指定相關人員參加教學工作委員會會議。

第十四條 若所讨論的議題如與本人直接相關,按規定予以回避。

第十五條 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對教學工作委員會成員給予相應的工作量補貼。

第十六條 教學工作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學期至少召開2次。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 本章程由思政部教學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


思想政治理論教學部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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